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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碾身亡多人和单位全被告上法庭

发稿时间:2016-04-28 11:17:43 来源:财经界

  4月26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多达43个被告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小伙半夜在工地被撞身亡后其双亲却索赔无门,无奈之下,小伙的母亲袁开会及其丈夫决定,将当晚在工地作业的17辆工程车驾驶员和他们所属的运输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共计43个个人和单位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27292.5元。

  19岁的小伙在工地被碾压身亡,事发地无监控无目击证人

  19岁的小伙李浩添生前年仅19岁,是成都市新都区一工地上的工人。2015年10月21日晚,他像往常一样去工地上夜班。当天晚上,他负责在工地上指挥工程作业车辆进场。一直到收工时间已过,母亲袁开会仍未等到儿子回家,电话也打不通,不安在她心中蔓延。

  第二天早晨,噩耗传来,李浩添被人发现死在当晚他指挥车辆的路段,尸体上有明显的碾压痕迹。警方前往现场处置,确定李浩添是被进场作业的车辆碾压身亡。

  新都警方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李浩添头部、胸部及肢体多处损伤,分布广,符合交通伤特点;他死亡的直接原因为头胸腹联合损伤死亡。

  之后,新都交警部门对进入该工地的货车司机进行了调查,并作出《询问笔录》,确定出事当晚至次日凌晨,共有17辆工程车进入了该工地倾倒泥土。也就是说,肇事车一定在这17辆车中。而且,在李浩添第一次被压倒之后,进场的部分车辆还对李浩添进行过“二次碾压”。

  李浩添的出事地点,就是他当天指挥车辆进场的地方——新都区龙桥镇紫钻小区旁的无名工地门口。此处路段没有路灯,更没有天网监控,加之出事时间是深夜也没有任何路人目击,因此无法确认李浩添的死亡究竟是这17辆车中的哪一辆或几辆车导致的。

小伙被碾身亡43个人和单位全被告上法庭

  无法确定肇事车辆,死者李浩添的双亲似乎站在了索赔无门的尴尬境地。但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令人绝望,代理该案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涛认为:“这17辆当晚进入该工地倒泥渣作业车的行为均可能导致李浩添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

  蒋涛认为,17辆车应对李浩添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这些车辆均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应在其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于是,袁开会和丈夫决定提起诉讼,将17辆作业车和他们所属的运输公司,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共计43个个人和单位全部告上法庭。

  4月26日,新都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例正在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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