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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市长百万“秘薪”未披露 新黄浦以“身体年龄”罢免董事长

发稿时间:2018-07-23 19:01:58 来源:财经界综合

本报记者 郝成 北京报道

三年,260多万元“奖金”,却未披露,黄山市原常务副市长程齐鸣在上市公司的担任董事长期间,其薪酬并未披露。《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其虽承诺不取薪酬,但却三年都获得了大额薪酬。

7月22日,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黄浦,600638)发布公告,称其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召开,以5票同意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罢免程齐鸣董事长职务的议案。上交所要求公司妥善安排董事长更替事项。

公告称,经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鉴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于 2018 年6月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鉴于董事长程齐鸣先生年龄及身体原因。根据相关法规,提请公司董事会,罢免程齐鸣先生公司董事长职务。据了解,当时联名提出罢免议案的董事包括陆却非、仇瑜峰、叶桂峰、刘红霞等。

“程齐鸣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以身体和年龄原因罢免太儿戏,无法律依据。”公告称。

不过,记者了解到,程齐鸣虽然不领取基本薪酬。而其2015年6月任职后到2017年三年领取的税后薪酬超260万元。以年度平均计算,每年超过百万。

但翻阅新黄浦2015、2016和2017年三年的年报,新黄浦董事长程齐鸣在报表中“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税前薪酬总额”一栏,显示为空白,即公司年报对程齐鸣个人的薪酬情况从未予以披露。据称程齐鸣本人曾承诺,不从新黄浦公司获得薪酬。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年报的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其应当受到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新黄浦显然未吃一堑长一智,上市公司在2016年就曾因出售子公司资产未及时披露而被上海证监局警示处罚。

此外,新黄浦的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程齐鸣这个行为,看如何定性,从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其个人承诺来说,程齐鸣无权从公司获取报酬。所以除证监会外,国资委也可以过问的。”分析人士称。

据此前公告信息,程齐鸣,男,1956年生,硕士,党员。曾先后任黄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新华闻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华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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