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财经 | 证券 | 经济 | 基金 | 能源 | 科技 | 宏观 | 房产 | 期货 | 理财 | 汽车 | 配资 | 黄金 | 法治 | 原创 | 头条
2016广电总局出新规:剧中严插广告 不得宣传未删减版和完整版

发稿时间:2016-04-28 11:41:45 来源:财经界

  今年2月27日上午举办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各大电视台在分组讨论中纷纷一致表示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然而这一诉求并没有得到广电总局的支持。近日广电总局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不得宣传炒作“完整版”“未删减版”“被删片段”等概念;

 

  其实,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但是规定下来了,对管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内容:

 

  1、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广电新规

  2、片头片尾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行许可证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

广电新规

  3、不得宣传炒作“完整版”“未删减版”“被删片段”等概念;

广电新规

  4、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片尾播出演职人员表时不得插播广告

广电新规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广电总局出新规:剧中严插广告 不得宣传未删减版和完整版”的介绍,内容来源于网友曝料或网络,如“2016广电总局出新规:剧中严插广告 不得宣传未删减版和完整版”的内容有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处理,想了解关于更多“2016广电总局出新规:剧中严插广告 不得宣传未删减版和完整版”的内容请继续浏览本站!

责任编辑:夏晨风

新浪微博      财经界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