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8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3)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经费额度:立项项目定额补助10万元/项,主要用于补贴截至申报之日前一年的研发经费,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推荐的项目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6:30。 3、区科技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在线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项目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 4、获得拟立项资助的企业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拟立项企业的书面材料(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