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缩小我国区域间的税负差异,我国采取了哪些政策建议?总的来说,本文将首先对合理确定区域税收负担差异的原则作出说明,然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均衡区域间税收负担差异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合理确定区域税收负担差异的原则—公平优先与兼顾效率
可以得出目前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的税负差异越来越大这一现实问题。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承担着维持企业和自然资源的费用,但不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和税收成本不一致。
因此,现阶段在确定区域税收分配方面,应该更加注重对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扶持。在缩小我国区域间税负差异这一过程中,既要把握住公平这一原则,同时又要考虑到效率原则,做到兼顾公平与效率,以此来促进我国区域间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合理确定区域税收负担的标准,注重税收公平
税收公平具体体现在,一个区域所承担的税负不能高于其经济发展水平,也不能低于其经济发展水平,而是要与它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适应。区域间税收负担差异的合理,不是要求区域间的税负水平达到一个绝对平均。
而是区域在各自基础上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样才能保持均衡,有利于各个地区更好地发展。在明确了区域税收负担的合理标准之后,还要综合考虑税收公平。以往所提到的税收公平,只是拘泥于纳税人之间的横向税收公平和纵向税收公平。
但如果我们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税收公平,就会显得过于狭隘。地方政府间的税收公平,就是指各个地方政府在征税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与其所取得税收收入在一个合理的对应水平。而不是付出较多成本的地区,依然承担着较高水平的税负。
(二)保持税收中性,兼顾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要以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为原则。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主要强调在征税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征纳双方的成本,提高征纳双方的效率,从而提高税收遵从度。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指在政府进行税收分配时,要尽一切可能来减少因为征税行为对经济运行带来的负效应。
目前在我国现存的税收制度中,也仍然存在一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这样的一些制度,会使地区间的竞争加剧,同时也会加剧地区之间的税收竞争,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长此以往,会使区域间的差异拉大。因此,在税收的制定中,我们应尽量使税收政策保持中性。
二、我国区域间税负差异合理化的对策建议
为了使区域间宏观税负水平差异合理化,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政府应该选取有效的财税政策,让财税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预期政策目标的实现。根据前文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找寻到在下一阶段,缩小我国区域间宏观税负水平差异的努力方向。
缩小我国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让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妥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不断提高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让税收更好地发挥出公平作用。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不断缩小我国区域宏观税负水平差异。相关方面的建议如下。
(一)优化财政支出水平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阶段,加之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真正地把市场主体的活力激发出来,真正做到政府让利企业,给企业送去“真金白银”。
这些措施虽然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与此同时,这也减少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也就对各级政府如何合理利用财政收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地方政府为了吸引财政资金,为企业提供便利的乱象,要坚决查处。
在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政府不仅要过紧日子,我们还必须通过建立机制,让政府的财政支出更加阳光,同时也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更大地优化政府的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样政府就能充分利用政府有限的财政条件,尽最大可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通过财政支出水平的提高,来相对应的减少政府对于巨额财政收入的需求,改变政府以往只能通过大量资金的投入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习惯,逐渐降低各个区域的宏观税负水平,从而缩小区域宏观税负水平的差距。
(二)细化税收分成制度
我国当前的税收分成制度,对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采用的是同一个分成比例,这种统一的分成比例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区域间实际存在的这种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也没有针对区域间不同的宏观税负水平差异在税收分成比例上区别对待。
比如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一些基础性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东部地区相比,相对落后。而要想提供更好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就面临着比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还要大的财政支出压力。
由于基础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又是在吸引外部投资中,投资方着重考虑的因素,所以基础性公共设施和服务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在制定税收分成制度中,要充分考虑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现实情况,加大对这两个地区的税收分成比例的倾斜程度。
例如对于我们现行的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新的税收分成比例,从而进行细化改革。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之间,按照各地区的情况,分别设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不同的比例对各区域内的增值税税收收入进行分成。
这样既能让各级政府拥有履行政府职能的财力,又能让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政府提供更好基础性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供给,利用政府的财政优惠政策将投资资本有东部地区适当引入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构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业结构,缩小由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引起的区域税负水平上的差异。
(三)缩小经济发展差距,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缩小各个地区的发展差距,不仅可以更好地让经济要素自由流动,让资源配置更有效、让市场经济发展得更有序,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基于前文中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四大区域税负的增长和经济增长程度不一致,区域税负在省份之间、产业层面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税负差异,且税种比例失衡。
这就与税收地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相违背,长此以往,不利于各个区域地经济发展。所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就要缩小区域间地税负差异,确保我国各个区域间税负处于一个合理的水平。
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得出经济发展水平是区域税负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且两者呈正相关。改变发展经济的方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如今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让我国西部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地差距。因此,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要尽快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缩小与其他地区地发展差异。
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可以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比如东北地区由于之前长期依赖传统重工业发展,要积极探索出新的经济发展路径,改变以往的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的产业,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其次,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要加强科技创新,立足本地,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产品质量,发展特色经济,给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户的地区,要提高对外开放的意识,寻求本区域的优势,找到着力点。同时,还要努力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优势,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还要挖掘本地区的优质企业,引导优质企业主动走出去,打造国际市场,推动地区经济建设与发展。减小地方经济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