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越来越高,房子却越来越小。”对于购房者来说,公共区域并不是围绕的话题,是否取消公共区域的争论由来已久。8月24日,内蒙古住建部在批复《关于规范住房“公共共享面积”的建议》时表示,将把《关于规范住房“公共共享面积”的建议》作为近期急需修订的立法项目上报住建部。
这是国家官方对取消公共共享空间的首次回应。内蒙古住建部对取消共享区域的回应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的一项提案。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起到积极作用。易居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举势必会引起政府对过去只停留在私人层面的问题的更多关注,并在保护购房者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而公共共享区域因为项目的不同和不同,产生了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和纠纷。内蒙古住建部门指出,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香港被认为是公租房的发源地,内地的公寓预售、公租房销售等模式都是借鉴了香港90年代的模式。1995年实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与公共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对共享面积均有相应规定。
具体来说,房地产共有建筑面积是共有公共建筑面积的简称,集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商品房建筑面积。小型高层公寓的通过率一般为80% – 85%,而高层公寓的通过率相对较低,一般为75% – 80%,“实际上可能会更低。”
最近,一个关于青岛居民买了110平米的房子,只得到61平米的故事在网上疯传。销售承诺共售面积为31%。但实际上收房时发现,公共区域面积占比达46%,占地仅61平方米左右。三间卧室的面积都不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连一张双人床都放不下。也就是说,以100万美元购买的房子只有实际面积的一半。
外墙近1米,是业主套建筑面积的一半。但是开发商在销售中却没有解释,在销售中故意混淆了‘公传’“公传系数”“公传率”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在一起,直接晕了过去,没想到竟然覆盖面积这么小。”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有很多对公众共享区的抱怨和建议。有的投诉开发商将公共共享区改成精装修区,有的反映物业擅自将公共共享区改成商业用途或公共共享区。收费,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迫切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