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居民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在住宅内进行装修。但是,在进行装修施工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装修施工的时间规定。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而管理服务协议中包括了允许施工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在施工期限内,只有在允许的时间段内才能进行装修施工。
具体来说,根据《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是不可以装修的;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也是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等扰民作业;施工装修的时间,工作日8时-12时,14时-18时。
这些时间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居民居住区,标准是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超过这个标准,就视为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进行装修施工的时候,不仅需要遵守时间规定,还需要注意减少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被居民投诉,市民可拨打110进行投诉,所在辖区派出所民警会前去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监测装修噪音有难度,因此只能根据扰民的程度进行处理,但通常还是以劝导协调为主。
居民楼装修施工的时间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只有遵守时间规定和减少噪声污染,才能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