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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约炮”后谎称遭强奸报警勒索 警校生作家中招(2)

发稿时间:2016-06-07 17:13:02 来源:财经界

  第三次发生性关系,是在2015年1月2日,地点是段丽位于南澳的住处。实习生睡去后,段丽把避孕套藏在一个空的口香糖盒子里,留作证据,随后下楼,报案称遭到强奸。

  做完这些后,段丽回到住所,要挟实习生在空白纸条上签字按手印。得手之后,段丽又向警方致电称取消报警。

  此后,段丽送实习生去坐车,让他从南澳回罗湖。在送行途中,实习生发现包中两条金项链及一个金观音吊坠不见,价值在1.7万元左右。实习生向段丽索要无果。这回,换做由实习生报盗窃案了。

  警察很快赶来,段丽被带走,次日即遭刑事拘留。段丽早前的报警记录成了顺藤摸瓜的最好线索,警方调查了其他5名受害人,指出其还有敲诈勒索等罪行。

  首宗作案索得1000元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显示,段丽首次以类似手法作案是在2012年4月初。当年4月1日,受害人朱某应段丽之约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的世纪海景别墅旁登山游玩,当晚8时许,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早上,段丽索要1000元。朱某称没带这么多现金,段丽则提出写一张借条。

  朱某在证言中称,还以为段丽是开玩笑的,遂写下了借条。到4月3日,段丽向朱某索要这1000元,未果之后,段丽向警方报案称遭到朱某强奸。

  段丽于2012年4月3日12时35分到14时16分在南澳派出所做的笔录显示,她先是遭到朱某的强奸,完事之后,朱某还从她的包里拿了1000元钱,并写下欠条。

  见段丽报警,朱某不想纠缠,在南澳派出所当场给了段丽1000元钱。而段丽随即在当天19时51分做另一份笔录称,自愿与朱某发生性关系,之所以告强奸,是因为生朱某的气,所以要吓吓他。

  勒索畅销书作家未果

  初次得手后,段丽开始持续作案,这一回中招的是炒股畅销书作家吕某。同一年的4月、5月期间,段丽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遭到吕某的猥亵。

  据悉,2012年2月,段丽以仰慕吕某股票专家的身份,通过吕某在网络上留下的电话联系上了吕某。

  法院审理查明,4月14日,两人在华强北如家酒店开房入住,吕某事后否认与段丽发生性关系。段丽则以被强奸怀孕等理由索要钱财。吕某不为所动,警方介入后,也发现两人共同出入酒店,且段丽在事发后两天才报案,没有充足证据证明被强奸事宜。

  事发4个月后,段丽又通过媒体反映此事。而吕某同样不为所动。一名证人的证言还显示,段丽还曾托他想找一名未成年女孩勾引吕某,继续实施勒索。该证人称,他拒绝了。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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