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计生委3月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青海省“二孩”政策落地 婚假15天女方产假延长60日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