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房地产人士指点,记者在西安市房管局主办的房屋管理服务网上查阅到了金地集团首个楼盘项目为曲江尚林苑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证号为2006353,发证日期显示2007年10月26日,开盘日期则为2007的6月10日。实际上,根据某网站的文章,金地曲江尚林苑在2007年6月就已经开始销售,并在一个月内即已完成六成销量。 金地芙蓉世家的预售证发证日期2008年9月12日,而开盘日期为同年8月26日。但根据西安一家本地媒体的报道,金地芙蓉世家项目在当年的8月26日开盘,当天到场客户150余批,开盘成交总额逾3.8亿元。 而位于曲江的大型楼盘金地翔悦天下,在房屋管理服务网上记者查到该楼盘预售证发证日期为2013年9月10日,而开盘日期则显示为同年5月25日。 这也就是说在金地集团西安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在没有取得预售证就开始销售曾经是一种常态。 那么,对于未取得预售证就开始违规销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制约呢?对此,本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而根据《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罚款力度可能更大。 那么,如果已经拿到五证,是否会追溯以前的违规销售。西安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即使拿到五证,如果能够证明拿到预售证之前有违规销售,那么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金地集团就是徒有虚名,按照其说法,将在2016年6月30日正式交房,但是现在,大多配套设备还没有建成,有的房子甚至不通水电、天然气,两个月多的时间要想达到交房要求,几乎是不可能,届时金地如何解释。”购房者周女士望着眼前的西沣公元项目向记者如是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