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相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践行五个发展理念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突出地方重点特点,细化任务要求,确保工作落实,特别是要加大监管、执法、检测、监测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网监机构。 (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网络市场监管是全口径的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都要守土负责,主动作为,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工商总局已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业务条线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参照建立健全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 (三)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的要求,工商总局正在积极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建立各级政府层面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与公安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健全与通信主管部门的网络交易监管协作机制,按相关规定提请其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及时向质检部门通报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定向监测信息,支持其净化生产源头;支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互联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监管;支持配合网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管理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及时通报价格管理部门,并支持其做好互联网领域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职责,支持商务部门做好网络市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支持配合海关、质检和邮政管理等部门,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打击违法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