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作弊入刑法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普通高考、全国研究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教育法》规定,作弊考生将面临被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年以上3年以下的处罚,同时对参与组织、帮助作弊者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对疏于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负责人员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处罚。 2.防作弊措施再升级 教育部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3.指静脉验证防替考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 高考改革方案2016高考变化之四:成绩
1.禁止名校违规抢生源 教育部明确: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往年,某些名牌高校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就拿到了全省排名靠前的部分考生名册,学校招办按图索骥争抢生源。这项新规对终结高校“掐尖”恶性抢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追责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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