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志庚个人资料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6年2月26日,被免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1973.10-1979.08,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2016.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 [相关报道]兄长涉黄,刘志庚为何没有“大义灭亲” 无论是兄长涉黄,还是“扫黄适度”,抑或亲属捞钱,都反映了刘志庚从根本上缺乏法治意识,没有对法律的敬畏。 日前落马的广东省副 省长刘志庚,从担任深圳龙岗区区委书记开始,开始向打小照顾他的哥哥“报恩”。调任东莞市委书记后,刘耕在东莞经营了一家KTV娱乐会所,会所内黄赌毒弥 漫,镇和市两级公安局局长都不敢关停。因影响太恶劣,刘志庚亲自下去“检查”,把会所查封,告诫乃兄“要适可而止”,刘耕反唇相讥道:“先管管你自己和你老婆吧。” 刘志庚主政东莞期间,正是东莞“性都”之名公然流传之时。最顶峰之时,地下色情业和关联产业,每年能产生超过当地10%的 GDP。落马之后,他“扫黄要有度”的奇葩言论被揭秘。当市委书记带头成为色情业保护伞,东莞色情业的发达也便不难理解;而他视财如命的兄长,自然要在其 中痛饮“头啖汤”。 说实话,刘志庚兄弟早期互帮互助的故事颇为感人,是农家子弟“兄友弟恭”的真实写照。可当兄弟情谊受不了权力与金钱 的诱惑,悲剧结局注定不可避免。刘耕想靠弟弟的权力地位捞到更多钱,刘志庚则心有更大的仕途追求,深知哥哥过度敛财于己不利。在利益的巨大分歧下,导致兄 弟“反目”。 显然,刘志庚之所以管不住兄长,沦为色情业保护伞,除了“知恩图报”的心理,更因自身就不干净。刘志庚的“腐败亲友群”, 除了哥哥刘耕,还有妻子郑怀珍、妹妹刘小苑和妹夫吴军,乃至堂弟刘永新,大家都在利用刘志庚的关系大发其财。刘志庚管不住自己,他就不可能管得住其他人 ——“先管管你自己和你老婆吧”,就是这个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