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积极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要合理合情合法,买卖双方共同打造和谐的市场环境。消费者维权,是因为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这些年以维权为幌子,向卖方漫天要价,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过度维权、恶意维权案例不断出现,严重损害卖方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汽车新零售平台弹个车最近就遭遇了这样一桩消费者恶意维权的事件,我们一起来看看。

此前,重庆的梁先生与经销商签署二手车销售合同,购买一辆奥迪A6。梁先生与弹个车签署协议,获得融资租赁资金服务。本次交易的车源来自于车商,但是交易过后不久,梁先生以弹个车服务有瑕疵为由,按总车款3倍索赔100万元。为达到向弹个车施压索赔目的,梁先生每天在社交媒体发帖,包括上百条投诉信息,并且拒绝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悉,梁先生提车后不久,就以事故车、里程问题等原因向弹个车发起投诉。接到投诉后,弹个车积极跟进处理。经查,发现梁先生与车商在下单当日对里程问题进行了确认,签署了补充协议,确认以车辆里程表显示实际里程数为成交里程。关于事故车问题,经向车商核实,梁先生在提车日与车商一同对该车进行了相应检测,在车商处签字确认了实际车况,车商还向梁先生支付了34500元作为补偿款,梁先生认可车况并确认购买。

在接到梁先生反馈情况后,弹个车表示愿意承担对车商的监管责任,表示为客户无责退车,付过的钱全退,并再额外补偿首付款金额3万多元。此解决方案给到梁先生,但被拒绝。其后,弹个车一直与梁先生沟通协商,但梁先生一直拒绝,咬定索赔100万元作为唯一条件。

在索要百万巨额赔偿金未果的情况下,梁先生组建了所谓维权群,以“买一赔三”为幌子,怂恿群员不断向媒体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进入该群的一位用户反馈,该群群员多为合同逾期未及时还款客户,梁先生曾经2次带头起诉弹个车,以维权为名义在群内收钱作为他自己差旅费,但最终又不敢面对诉讼结果,以自行撤诉方式结案。

梁先生不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原因在于梁先生知道借助法律途径胜算很渺茫,索赔100万元的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十年,上海法院系统1061篇汽车融资租赁相关裁判文书显示,90%以上是由于承租人支付了首期租金及部分租金后,未能继续向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引发诉讼。在纠纷进入法律途径后,接近9成的诉讼结果都是融资租赁公司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消费者一审败诉,而且上诉比例不到2%。

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定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清晰界定的前提下,法院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部分诉请,在承租人根本违约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判令融资租赁合同解除,返还租赁车辆,消费者支付租金、滞纳金及赔偿损失。因此,一旦进入法律程序,过度维权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梁先生寄望于另辟蹊径,通过绑架企业品牌声誉的方式,来实现索赔100万的诉求目的。

这是一起典型的过度维权或恶意维权的例子。其实,维权与过度维权、恶意维权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以净化市场、维护合法权益为目的;后者以“维权”之名,索“私利”之实,是“变了味”的维权。这种维权往往扰乱了市场秩序,让各方都陷于被动:市场监督方和媒体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调查,浪费公共资源;无论事实真相如何,企业声誉都要严重受损;事实弄清楚后,恶意维权方往往难以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