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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内斗反转 实控人认定成谜(2)

发稿时间:2020-05-15 03:46:57 来源:财经界

  赵强介绍,南方银谷及许丽红已于今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合作备忘录》签署各方为被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合作备忘录》无效。南方银谷于今年3月6日收到了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在赵强的叙述中,周发展等人确实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但南方银谷的其他股东反对《合作备忘录》所述事项,周发展等人之后多次向甄峰表示,要解除《合作备忘录》的关系。

  甄峰方面则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李亮介绍,甄峰截至5月12日仍未收到法院通知;直到5月9日,甄峰才收到周发展的邮件称其欲解除《合作备忘录》的关系。

  李亮咨询律师后明确表示,《合作备忘录》在2019年11月12日签订至今仍有效,特别是《合作备忘录》中已经确定的内容,比如双方的一致行动等内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分析认为,首先,协议是否有效,应看双方签署协议是否被胁迫,以及能否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次,单纯从协议内容来看,双方保持一致行动,这是股东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内容没有问题。

  《合作备忘录》是否有效,目前尚难有定论,令皖通科技内斗的走向不明,因为南方银谷将面临一个质问:即使南方银谷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夺回皖通科技董事会控制权,但这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有效呢?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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