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 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 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关注点二:央行职责转变】 经济观察报梳理央行官网与此次方案的区别,原人民银行共有十八项职责,现在增加为二十项,并在第二十项中明确提出职能转变。 第一,“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更新为: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第二,在原起草法律和行政规范草案职能上增加宏观审慎职能及消费者保护制度方面内容: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明确规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第三,原来的“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更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信贷指导改为“执行”,央行或在未来信贷政策执行中更具话语权。 第四,新增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内容,央行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第五,在对金融市场监管中,在对原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监管的同时,新增对交叉金融业务及资管产品监管内容,“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第六,新增金融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工作要求。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