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稳健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1、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 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分红再投资; 3、 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上证综指×80% +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属于平衡型基金,收益与风险兼具价值型基金与成长型基金特点,具有风险中等、收益较高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