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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2亿欠款13亿?民企老板:我"被套路"了!又见转单平账?律师:这个问题是关键

发稿时间:2020-09-04 22:13:42 来源:龙虎网

  “2014年9月,第一次借了8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期间有借钱有还款,累计实际借的钱应该是大约1.81多亿元,但是在债务上却是13个多亿。”近日,四川省金佛投资集团董事长彭中位向券商中国记者爆料,在一起民间借贷中,自己“被套路”了。

  在彭中位向记者的讲述中:2014年年初,借款人黄某,通过中间人主动联系自己,以大企业有实力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巨额借款为诱饵吸引其借款;有了首次借款之后,黄某随后持续不断向其提供巨额资金借款;在彭中位及其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时,黄某安排自己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为彭中位“还款”,继而导致了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在近年监管严厉打击的套路贷案例中,转单平账、垒高债务套路贷的方式十分常见,当前也已经有明晰的司法解释。

  “转单平账是个中性词,是否涉嫌套路贷或者诈骗罪,最核心的要点,是否存在指定关联公司放贷;就是说,还款时债权人推荐的转单对象与债权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果有,这才涉嫌刑事犯罪上的套路贷,或者转单平账的套路贷。”广强律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向券商中国记者分析,“而如果是出现了故意垒高金额的关联公司按次序放贷的转单平帐行为,那么一般来说,法院可以将其定义为涉嫌诈骗罪。”

8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埋下隐患”

  彭中位介绍,2014年8月,因其公司急需资金支付一块竞拍地块的保证金,急于筹措资金,黄久长旗下公司原职工周政文得知彭中位有资金需求并获取了彭中位的电话号码。其后,周政文与彭中位联系,表示有人愿意借款给彭中位以解燃眉之急。

  当年9月,彭中位与周政文一起来到了位于深圳的黄某办公室后,黄某称其有巨额资金无须抵押担保,只需派专人到彭中位的公司、且彭中位出具借条及将公司公章交由他指派的专人管理就行。双方谈妥。

  彭中位称,2014年9月初,他按照黄某要求出具8000万元借条,并将公司公章交由黄某指派人管理。2014年9月10日,彭中位的金佛投资公司账户上就收到了来自深圳市长源石化投资有限公司转账支付的8000万元。

  15天之后,彭中位介绍,他指定铭升建筑公司向深圳石化公司转账8000万元,偿还了该笔借款,而且,“当天,按照黄某要求指定将该8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15天的资金利息320万元打入周政文的个人账户上”,“但是8000万元的借条到现在都未退还。”

  有了第一次借款之后,2014年10月,黄某再次借钱给彭中位,这次是2000万元。“出具了一张2000万元的借条,按照黄某要求,借据上的出借人处留空白,具体出借主体以实际转款的为准。第二天,金佛投资公司账户上和我个人账户上一共收到资金2100万元,其中,金佛投资公司账户上收到的是深圳长源石化公司转款的600万元;我个人账户上收到的是黄某个人账户上转款共计1500万元(1250万元和250万元两笔)。”彭中位介绍,其后,他重新向黄久长出具了借条:向深圳长源石化公司借了600万元的借条,向黄某之子出具了1500万元的借条,但原出具人空白的借条,黄某到现在也没退还。”

  在上述几次借贷行为中都是当面完成,尽管在收据方面有细节漏洞,彭中位告诉记者,“不一定有借条、收据,不过大家建立了信任关系,这时是感恩黄某,大气、借钱爽快。”然而,随着借款金额的垒高,彭中位资金再次吃紧、还款有压力时,更大的问题才暴露出来。

新账平旧账、转单平账,从2亿借贷到13个亿“债务”?

  据彭中位介绍,为了资金周转,2015年2月,黄某提出,可以以其控制的深圳石化公司委托兴业银行向他发放贷款,并要求用他实际控制的成都金佛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贷款,以公司旗下的金佛房产公司名下最优质且也是唯一能在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望江名都项目的商住用地土地作抵押。

  “考虑到贷款利率低,用银行贷款做资金周转成本也低。”彭中位称,于是通过金佛贸易公司向黄某指定的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1亿元,该1亿元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和抵押权证的办理等所有手续,均在2015年2月13日就全部办理完毕。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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