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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丢失向铁路索赔被判诈骗,申诉十年(4)

发稿时间:2016-06-06 10:01:18 来源:财经界

对于“用破旧纸箱装货”,黄锡斌称这无法成为他有主观诈骗的理由。“我要去寄货,难道负责打包确认货物、送上运输车的还是我吗?这不应该是铁路运输部门的职责吗?”

他认为,货物顺利到达是正常情况,发生损坏和丢失才应该是极其个别的现象。所以,关于他“故意偷偷少放货物骗取高额保价费”等说法都是不成立的。

“少放货却多给运费,我有必要这样去下赌注吗?”黄锡斌说。

至于自己曾向公安部门供述有骗取赔偿主观的说法,黄锡斌称自己并非主动交代。于是,一审判决书中出现了“黄锡斌主动投案,但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说法。

面对终审判决,他并没有放弃。服刑期间,他和家人曾多次进行申诉。相关申诉材料显示,这些申诉均被驳回。

上海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2006年,因狱中表现较好,获一年减刑的黄锡斌提前出狱。此后,他又曾多次找到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部门,均无下文。

黄锡斌表示,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为平反自己的案子奔走,入狱前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子女上学等问题也都受到了一定困扰。

一名关键办案人员发声,力挺翻案

就在黄锡斌几乎绝望的时候,该案有望迎来意外转机。

近日,了解案情的南京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人士金宇炫(化名)对记者表示,他力挺黄锡斌翻案,“这个案子,一开始就错了”。经记者证实,金宇炫是该案的关键办案人员之一。

金宇炫介绍称,当时,黄锡斌多次丢货物后,铁路运输部门开始怀疑,并向当时的南京西站派出所反映情况。后来,公安查出黄锡斌的假发票,认定其涉嫌诈骗。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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