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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格内斗,股权归谁?孙会喜首次公开回应(3)

发稿时间:2016-09-02 16:30:38 来源:本网原创

不过,有法律人士指出,孙小玲与孙会喜约定的《离婚协议》,与孙振国约定的《代持股协议》在部分内容上有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存疑。

“在荣格,我占有约87%的股份,并不是100%的股份。转让或者赠与他人,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就能算的,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同时,在这过程中,其他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在那一份公告发出之后近三个月,孙会喜回应道。

《知识经济》获得一份《委托持股协议》复印件,内容显示:甲方(孙小玲)自愿委托乙方(孙振国)作为自己对荣格科技1000万元出资(对应股份12.4875%)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双方同时进行了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方面的约定。

但是,记者手头的这份复印件的签署日期有非常明显的涂改痕迹。打印的年份是2005年9月10日,而涂改的年份是2014年。“如果按该协议的打印日期,比荣格科技注册的时间还早了11天,那时孙振国年仅15岁,还在河南老家上学。而且这么重要的协议,双方当事人也没有按手印。”孙会喜说道。

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日期为什么会发生涂改,记者试图联系孙小玲一方,但对方没有就此作出回应。

公章造假?

孙小玲认为孙会喜不仅阻止股份的变更,还阻止她行使“股东权益”。“孙会喜先生在双方司法程序进行当中,为达到其阻挠我行使股东权益的目的,竟然用涉嫌伪造的公章注册了公司电子证书,用其更换了公司法人(将公司法人由我变更为孙会喜)和申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并改制新的公章。”

通过工商登记信息,记者发现,荣格曾两变法人:一次是2015年7月29日,荣格法人由孙会喜变更为孙小玲;一次是2016年5月19日,荣格法人又由孙小玲变更为孙会喜。两次变更,董事、监事等高管信息也都进行了相应调整。

有知情人士透露,因为孙会喜淡出企业管理,孙小玲掌舵市场,为了经营上的需要,方便开展工作,2015年荣格法人变为孙小玲。但是,有法律人士指出,直销企业的法人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变更,需要前置审批许可,在工商登记变更之前,需要经过国家商事主管部门商务部的审核同意。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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