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3 月 21日丨*ST恒康(002219.SZ)公布,2021年3月16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甘执51-1号的《执行裁定书》,准予将被执行人阙文彬持有的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6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219)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出具了编号为(202)甘执52-1号的《执行裁定书》,准予将被执行人阙文彬持有的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94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219)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资产管理计划”。
此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1.54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26%。其中,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6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2%;“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94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4%。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1.54亿股“*ST恒康”均为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