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广州农商行与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广州开庭,因该案涉及到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3家上市公司,且涉案金额较大,而备受市场和媒体的关注。
该案缘起2017年6月27日,彼时广州农商行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了25亿的信托贷款,约定不同期限还款,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金志昌顺、梧桐翔宇、中捷环洲、华亚博纳、玉环捷冠、俊毅投资、金昌资产、付幸朝、朱晓红、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丽共10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提供担保,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或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2020年11月23日,广州农商行以“借款主体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正式立案,收到立案通知后,上述3家上市公司均矢口否认,称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经核查,该担保为违反决策程序且未履行公告程序的“违规”担保。
7月9日庭审现场,只有广州农商行、华翔投资以及上述3家上市公司委托律师到场,3家上市公司委托律师参加庭审并“据理力争”。其它担保方相关人员均未到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被告金志昌顺、梧桐翔宇、中捷环洲、华亚博纳、玉环捷冠、俊毅投资、金昌资产以及其它担保方个人被告(李丽云、张龙、朱晓红、蔡红军、闫莉、付幸朝)均指明霍佳美为联系人或以霍佳美的号码作为联系电话。
企查查显示,霍佳美系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的股东并担任监事,据知情人士透露,自2014年11月17日以来,霍佳美历任华翔投资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目前仍担任华翔投资的监事一职。霍佳美在华翔投资与正和兴业共同对外投资的主体中,担任关键职务。华翔投资、正和兴业作为市场公认“德隆系”属性显著的两家运营平台公司,霍佳美与“德隆系”的紧密关系一目了然。
不仅担保方与“德隆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三家上市公司也与“德隆系”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普遍怀疑这三家上市公司曾被德隆系控制。
2014年,刘志臣通过金志昌顺、金志昌盛成为新潮能源的实控人,此后新潮能源先后参与收购哈密合盛源铁矿、入伙长沙泽洺、为正和兴业提供担保、借款给北京新杰、深圳汉莎资产重组……总金额超过10亿人民币,从资金走向上看,部分资金流往华翔投资、北京新杰等德隆系控制的主体。在2018年12月新潮能源披露出的与恒天中岩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唐万新与违规担保的新潮能源同时作为担保人出现在被告名单。
2014年6月,渤海信托通过中捷环洲入局ST中捷,而彼时渤海信托的董事长李光荣正是唐万新的好友,他执掌的特华系曾数次为唐万新借出资金,2015年中捷资源欲以10亿收购江西金源农业,与此同时,还抛出了一份高达81.9亿元的定增预案。而收购对象江西金源农业早已被新德隆系的相关投资机构持有多数股份,定增对象也含有多家新德隆系新注册的公司。
2013年6月,*ST德奥的第二、三大股东和创始股东引入新德隆系公司梧桐翔宇,原德隆系欧洲公司总裁朱家钢出任董事长。梧桐翔宇的实控方是梧桐资本集团子公司梧桐投资。梧桐投资持有梧桐翔宇25%股权,且拥有52.5%的表决权。此外,梧桐翔宇还有几位自然人股东:王舸微持股29.25%,付幸朝持股23.75%,朱晓红持股16.88%。其中,朱晓红的名字已是第N次出现在德隆系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东名单中。
因此,2017年此次担保事件发生的时候,也正是“德隆系”控制新潮能源等三家上市公司之时,顺理成章的被安排替华翔投资向广州农商行做出了担保。时移世易,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的控制权均发生了变化,三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公告,均称公司档案中没有本案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上市公司也未曾签订过上述协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该案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随着案件的进行,3家上市公司会不会承担责任更是股民关注的焦点。须知,如今新潮内斗不止、*ST德奥恢复上市未果、ST中捷被国资接盘,如果再被判决承担责任,上市公司将背负巨额债务,国有资产会造成流失,数万股民的利益也必将受到影响。
新潮能源控股权之争还在延续。巧合的是,就在该案件开庭的前一天,即7月8日,新潮能源9位股东自行在上海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德隆系”金志昌盛、金志昌顺位列其中,并且现场会议决议的股东签字显示,“德隆系”背景人员霍佳美、朱晓红等人的名字赫然在列。股民担心的是,如果“德隆系”取得控制权,不排除在上述诉讼案中放弃抗辩权利,上市公司将再次为“德隆系”买单。
德奥通航目前处于申请重整上市的关键期。2020年5月18日, *ST德奥宣布,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中幼教育不低于90%的股权,推进公司重整事项。重整后,*ST德奥达到恢复上市条件。但因涉及上述案件,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给恢复上市也蒙上了一道阴影。
2019年,彼时ST中捷第一大股东——中捷环洲破产清算,地方国资背景的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价1.81亿元,成为ST中捷新的第一大股东,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黎曙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ST中捷积极展开自救。但如果上述案件中上市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势必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玉环市国资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该案件败诉或将引起国有资产损失的追责。
总之,对于3家上市公司而言,这是一场谁都输不起的官司,案件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庭审现场被告的律师指出,一个独立有效的合同,应该是等价有偿的,权利义务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差额补足协议显然不是。在这份协议项下,一方只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有义务,显然是不对等、不公平的。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三家上市公司为什么自愿为“德隆系”平台华翔投资贷款提供担保,背后的原因值得资本市场特别是监管和执法机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