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1001)是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大同市地方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武望国。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23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36,850千元。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1]194号《关于同意设立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企[2001]68号《关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原名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秦皇岛港务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名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大同铁路多元经营开发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大同市地方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5日注册成立,并取得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40000 100942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依据2002年11月8日一届六次董事会、2002年12月8日2002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2]213 号文批复,本公司按组建时的原始投资额的50%减资,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减少50%,调整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56,850千元。 经证监发行字[2006]18号文件《关于核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6月7日至2006 年6月19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配售5600 万股、网上配售发行22,400 万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76元。
经营范围
煤炭采掘、加工、销售(仅限有许可证的下属机构从事此三项)
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岩加工、销售;工业设备维修;
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
铁路运输及本公司铁路线维护(上述需取得经营许可的,依许可证经营)。
持仓结构
大同煤业在过去的一年中,股东户数呈增加趋势,机构持仓比例减少。最新季度情况表明,该股人均持股减少。最新机构持仓为31.48%,部分机构对该股看法有所下调,仓位下调-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