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持续加大金融资源供给,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发挥中小金融机构的作用,推行区域金融协调发展与合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可以有效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缩小城乡金融差距,实现金融均衡发展。
措施与对策:
1. 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为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防止农村资产流失过多,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供给。传统金融机构应深入农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同时鼓励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2.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除传统担保外,开发新型担保方式如存单质押、股权质押等,改善农村金融主体的信用环境。国家可提供贴息贷款、扶贫贷款等,鼓励农户发展产业,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同时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实现个性化金融服务。
3. 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中小企业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较大,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可促进更多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获得稳定收入。
4. 推行区域金融协调发展与合作:
实行区域化金融发展策略,针对不同地区推行有差别的发展策略,鼓励金融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流动。东部地区可向内陆拓展金融业务,中西部、东北地区可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金融合作。
5. 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低收入群体获得国家保障的机会。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建立遗产税等税种征收制度,平衡贫富收入差距,优化收入分配调节体系。
加强并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是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只有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使更多居民从中受益,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健发展,推动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密切合作,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实际支持,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