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只要中国经济重新回暖恢复正常增长,就要加快房产税的试点工作,并尽快在全国推广,同时,将部分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后移,由生产端缴纳消费税转变为流通端征收消费,这里的房产税也许有部分人容易理解原因,但消费税不是专业人士不太容易理解是怎么一回事,本人正好从事过多年的财务工作,这里为大家简单解读下,因为真的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本质上来说,房产税和消费税针对的群体都是相对富裕的群体,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有力手段,但这并不是着急扩大征收房产税和消费的主要目的,这次提出扩大这两个税种征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超65万亿的城投债和35万亿的地方债问题,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地方的土地财政已经几乎走到尽头了,无法像过去一样可以通过大量房地产交易和卖地为地方政府创造财政收入了,而房产税和消费税则可以重新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65%了,部分地区的城镇化程度已经达到了75%,这相当于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城镇化建设,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增长空间几乎已经没有了,而一旦城镇化建设基本完成,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将由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市场,那相应的征税模式也会从过去的主要从生产端征税转变为持有端征税,换句话说就是未来从开发商和购房者身上征不到什么税了,那为了维持地方政府财政需要,就只能从房产的持有者身上征税。
但要想全面实行房产税,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确权和估价,因为之前的预售许可制度和特殊的无序发展历史因素,很多开发商在没有盖好楼或者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就开始售卖房子了,结果造成了不少烂尾和无法办理房照两个老大难问题,而烂尾或者无法办理房照的房子在确权估价的时候就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因为即便是在同一地区,没有房照的房子和有房照的房子的房价是天然之别的,那就无法按照房屋的价值进行统一估价。
那按面积征税行不行,当然行,这是我们下一步主要实施的征税模式,但这里还是有部分小问题没有解决,一个是部分小区的房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在法律权属上并不属于业主,没有房照,但业主确确实实生活在里面,那这种情况该如何征收,这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另外,很多四五线小城市的房子明明已经失去了价值,但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持有多套,更可怕的是砸在手里就是卖不掉,那这样的房子继续按照面积征收房产税是否合理,这些都是需要综合考量的,也许将来我们也会出现美国部分城市那种只要帮忙交税就送房子的景象。
而将消费税部分征收环节进行后移,实质上就是扩大了消费税的征收规模,因为消费税本质上是一种奢侈税,主要针对的是烟酒,化妆品,首饰珠宝,成品油等非生活必需品所征收的一种税种,而且多数情况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在商品流通环节不怎么征收,但如果按照原财政部长所说的将征收环节进行后移,那将意味着商品流通环节可能要开征消费税了,这对我们消费者是极为不利的。
因为如果在商品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话,那就跟增值税类似了,因为商品在离开生产工厂最终达到消费者这个流通过程中是要层层加价的,比如生产成本只有三四元一盒的中华香烟到达终端消费者手里可能要四五十一盒,这其中增加的绝大部分都是税费,如果这类商品都在流通环节加税,那最终达到消费终端的价格可能要涨价不少,但好在这类商品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对于很多人来说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