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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开放后,社会抚养费形同虚设 基层计生干部“多余”了吗?(2)

发稿时间:2016-06-03 11:36:25 来源:财经界

二孩开放后,社会抚养费形同虚设

  长期以来,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成为了基层计生部门的隐性财产来源之一。社会抚养费的前身是“超生罚款”,既是一种非典型的行政征收,又是一种不纯粹的行政处罚,自诞生伊始就屡被社会诟病:制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遭质疑、社会公平问题难解(征收条件、收费标准因地因人差异较大)、征收到位率不高、部分地区收费去向成谜、执法阻力大甚至出现粗暴的野蛮执法现象等,造成了相当负面的社会影响。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把这笔钱视作“肥肉”,将社会抚养费收缴情况与财政拨款挂钩。社会抚养费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的90%以上甚至全部返还到县,用于县乡两级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奖金等等。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属于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专家学者曾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呼吁取消。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教授曾指出,社会抚养费没有弥补多生人口占用的资源,也没有供养失独老人,而是成了数百万计生干部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和办公经费。


  2014年,卫计委发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要求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全额上缴国库。《条例(送审稿)》进一步明确,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征收机关。同时强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挂钩。2015年“二孩”全面开放以后,生育二孩已经合法,这就意味着“超生群体”比例大大下降,社会抚养费的大部分征收对象已经合法,反哺计生机构的社会抚养费难以为继,基层计生工作遭遇更加显著的冲击。

 

计生工作的未来不在于控制人口,而是人口服务

  除了管人生孩子,计生干部还能做点啥?在民众眼里,基层计生干部口碑较差,被取消编制的遭遇不值得同情。然而实际上,粗暴罚款只是基层计生干部留给公众的“刻板印象”,计生队伍里人员构成复杂,各司其职,据统计,目前计生队伍里有从90年代的招聘考试而来;有从2007年行政分流到计生编;有从2012年机构改革成立的“五大办”中转编而来;有从毕业分配或各行业转聘而入,并不是每个计生工作者都为了绩效不顾一切“罚款”,有些计生干部很早就开始摸索计生工作未来的新方向。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的拓展经历了一个积累式的发展过程,职能转变迈向更加人性化的生殖健康服务。从1995年起,原国家计生委开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希望“改变过去计生工作过分依靠行政措施强力推行的状况”。工作内涵由单一的避孕节育控制向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和家庭保健优质服务转变。1995年,全国建立了六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包括辽宁辽阳县、上海卢湾区、江苏盐都县、浙江德清县等在内。1997年,北京宣武区、天津和平区、南京玄武区、湖南株洲和浏阳也被纳入其中。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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