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山西的一些民营煤矿投资者感到了焦虑,因为3月底,就是山西省煤矿减量重组工作实施与推进的一个重点时间节点,涉及重组的80多座煤矿将要在此期限内提交各自的重组方案与意见书。 “我公司与省内某煤炭集团公司多次研究形成了联合减量重组方案,已递交有关部门,待批准后将马上付诸实施……” 从一份山西一家民营矿产投资企业向其挂靠、合资的国企集团公司提交的意见书中,记者可以清楚地看到民营投资机构业主的态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与重组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80多座煤矿 民资已投入上千亿元 据一位煤炭行业资深投资者粗略估算,本轮减量重组的80多座煤矿,涉及3000万吨以上产能,前期投入约有1000亿元以上,主要包含了投资初期缴纳的矿业权价款、煤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当地征地补偿款等。以某地市一座30万吨/年煤矿为例,从买矿权至今,就陆续投入了近20亿元。这还不包括购投资者当初买矿时民间交易的议价(溢价)部分的巨额资金。 然而,这些投资煤矿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从3月20日前后就开始变得如同热锅蚂蚁一般焦灼。他们在担心什么?一位来山西投资煤矿多年的外省投资人称:“我们绝对拥护国家和省市的减量重组行动,但是施行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令他们深感不安。 根据2017年12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7)59号文件规定:两年内60万吨以下(不含60万吨)煤矿实施减量重组,到期仍未重组的,省政府根据发展需要有序纳入去产能规划。力争2020年底前6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对应参加减量重组、但拒绝参加的煤矿,企业要出具书面意见备查。 该文件同时指出,优先鼓励资源相邻煤矿进行减量重组,允许资源不相邻的煤矿进行异地重组。从严把握露天煤矿减量重组,只能以现有的合法露天煤矿为保留煤矿进行重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有关政策要求,并进行可行性论证,重组后煤矿能力不得小于年500万吨。鼓励300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进一步进行兼并重组。 但是,近期在疫情刚刚有所好转、各企业正准备加快推进重组工作之时,却收到了来自各地市政府部门的口头紧急通知,要求:2020年3月底前各企业必须提报减量重组方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重组,自愿关闭。同时,还要对相关企业领导进行问责。 面对这一要求,各企业感到太突然,太茫然。究其原因:一是按照59号文件要求,企业正以2020年底为时限,抓紧制定减量重组方案。有些已将方案提报到了相关政府部门,但还未获得通过。有些现在仍在紧锣密鼓地与重组各方进行洽谈沟通,或者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如果按3月底的时间要求,大部分企业难以完成方案的制定和协调沟通工作。 二是按照59号文件要求,露天矿可以按照500万吨规模进行减量重组,但本次口头通知中,提出露天矿不在整合范围内,也就是说500万吨规模的整合不算数了。 “各矿各例”是否可行? “如果可以按照省政府59号文件最后期限执行,我们还可以把方案做得更具操作性一些、更好一些”。一位煤矿矿长说,该矿主动积极参与减量重组,投入了庞大的专家团队、花费数月时间、百万经费,认真地制定出的减量重组方案,并提前一周就提交给主管部门。3月20日,煤矿挂靠的主体单位却传达了几条该矿所属某地市政府主管部门新的整合要求:露天矿不得与井工矿整合,也不允许跨区域整合。这个通知令煤矿负责人瞬间坐蜡,但是还是积极地按照新的细则去寻找符合新要求的整合煤矿,调整制定新的方案,再次将新的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 露天煤矿在山西煤矿中占比很小,对与露天矿在山西省59号文件中并无限制开采形式、限定区域的规定,对于突然出现的新规,露天煤矿的负责人都感觉到调头转弯有些吃力,但是为了不被必定驶来的历史车轮甩出行业轨道,还是拼尽全力调整,与国家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对于类型不同的煤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依据各矿之间不同的差异,出台一些更新更细规则与指导意见呢?记者接触到的一些煤矿管理者投资者都是表达了这样的心愿与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