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应“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指出股改有望明年内基本完成IPO和再融资开闸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市场稳定,二是完成股改的公司市值超过总市值50% 本报讯(记者 黄婷)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昨日在新华网与投资者探讨股改热点问题时表示,按照目前的进度,估计到明年2月底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市值将超过总市值的50%,股改有望明年内基本完成。 周勤业指出,目前市场上完成股改的和未完成股改的公司比例悬殊,两种定价机制同时存在,因此我们要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促使新的定价机制尽快产生。 周勤业说,股权分置改革从4月29日开始启动以来,沪深两个交易所已经有280家公司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股改,达到了总市值的24%左右。日前五部委召开的有关座谈会明确了重点股改公司名单,其中,39家央企股改由国务院国资委推进,11个地区的135家重点企业股改由当地政府负责推进。他说,当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市值超过总市值的50%之后,证券市场新的定价机制可能就形成了。 那么,在大部分公司完成股改之后,会在何时进行新老划断,迎接再融资的开闸,迎接新的成分指数和产品创新的诞生?周勤业表示,目前的政策非常明确地指出IPO和再融资要等股改之后进行,这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市场的稳定,二是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市值超过总市值50%,否则没有新的定价机制。他说,五部委的指导意见中讲得非常清楚,是择机进行新老划断,这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市场不稳定,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50%,是不会新老划断的。所以,“择机”里面隐含着很多技术含量。 周勤业指出,G股指数在上证所内部已经运行,到底是以两个交易所各自的G股指数推出,还是整个市场统一推出,现在还在研究。市场所关注的股指期货也需要一个成熟的指数。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证券法,推出股指期货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了,但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马上就会推出。推出股指期货首先要有一个成熟的指数,而且是一个成份股指数。首先要使两个交易所统一的成份股指数相对稳定成熟以后,才可能推出指数期货。 周勤业表示,交易所针对股改一直在更新监管手段和体系,也力求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例如,在股改网络投票查询方面,每个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交易所网站,查询自己的投票结果。现在,交易所做了新的改进,会把当天投票的结果反馈给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去查询。一旦查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监管部门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周勤业说,要建立激励机制,让搞完股改的公司得到好处。五部委座谈会上提到,要让先改革的公司先受益,管理层要尽快把这个政策落到实处。另外,要总结对价的支付方式。纯粹送股、缩股的方式可能不太适合某些公司,要让公司找到适合不同企业股改的方式,这可能需要政策的支持,目前管理层正在积极考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