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主体,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的概括转让三种情况。
变更合同主体的风险有如下几点:
1.供货方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供货主体不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如有必要确需另一公司进行供货,也可在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享有要求第三方代为履行合同供货义务的权利,同时结算主体仍应为合同签订主体。
2.合同主体变更后前债务承担问题。对于变更建筑公司的项目,应当及时结算清楚前期债务或要求变更后的建筑公司对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相应担保。
3.合同变更后主体的资信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主体存在的法律风险还有对于变更后的主体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存在未知,一旦变更后的主体无法支付货款,就可能对供货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变更合同主体该合同还有效吗
变更合同主体合同还有效。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