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明确提出驰而不息地打击各个领域和环节的“金融蛀虫”,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近几年来银行系统的反腐败一直在进行中,而反腐败的重点自然是银行系统的高管,2022年全年银行系统至少有39名高管落马,其中国有六大行共有18人被查,政策性银行共有10人被查;股份行和地方性银行约有7人落马,农信社系统有4人被查。今年上半年至少有42名银行系统高管相继落马,涉及国有大行、股份行、地方商业银行、农信社系统。
为什么银行系统的贪腐如此严重呢?自然是手中的权力。那么,银行系统的反腐自然也要从限制权力入手,并对银行高管的三大重点权力进行重点关注和限制,才能有效防范银行高管的贪腐行为。
第一大重点,对银行高管的信贷业务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同时加强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可疑业务、高风险业务和不良资产进行重点清查。
2022年至今,被查的100多位银行行长、董事长级别金融老虎,不论是虚假持股、虚假投资、白手套代理人、影子公司、虚假借款、交叉腐败等等各种违规操作的利益输送,但几乎所有的人都涉及到信贷业务的利益输送和违法违规行为。
如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犯罪行为的涉案金额达15亿元以上,其中受贿逾2.7亿元、挪用资金5.08亿元、违规发放贷款5.01亿元、违规出具保函3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通过向贷款企业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靠信贷吃信贷,以手中信贷审批权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时任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的孙德顺在2003年到2019年期间,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获得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受到法律的惩罚。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学文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曾违反国家规定为贵州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5亿元。后因该公司逾期无法偿还贷款,造成1.885亿元贷款无法收回;受贿金额超3千万元,一审被判13年2013年10月。
因此,严格限制银行高管的信贷权力、切断银行高管以信贷手段向企业进行利益输送并收取好处的链条,是银行系统反腐的重中之重。而对大额贷款、企业集团多笔贷款、利率过高或过低贷款、出现不良的贷款都可能是有问题的贷款,都应该引起重点监察和检查,从而形成对银行高管信贷权力的有效约束。
第二大重点,对银行高管的干部提拔任免权进行有效约束,同时对干部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检查监督
出现贪腐现象的银行高管除了信贷业务利益输送以外,大都存在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等问题,而干部提拔权力则更容易形成权力腐败和集体腐败。
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以特殊照顾和提拔机会作为筹码,不公正地影响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不但贪污受贿1.3亿,还与32名女下属财色交易潜规则。
比如,被称为土皇帝”的赖小民:贪腐17.8亿元,有100多个情人同住后宫;从总经理到各部门高管,几乎大半个华融领导岗位都被他安插进了情人,也成为他操控华融的重要内线。赖小民落马后,牵出多名老乡和大学同学。
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不但依托老婆、舅子、司机等人敛财,还大量进行权力交易,在落马后交代数十人引发江西农信系统“地震”。
中信银行在2019年先后有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原行长、党支部书记李先文,中信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原总经理梁庆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原副行长陈鹰,哈尔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成信被查,可见由于领导干部的腐败在作用干部上容易形成腐败圈子。
有些金融机构内部甚至明码标价“买官卖官”,中部某地城市银行行长透露,以前当地农信系统“买官卖官”盛行,系统内干部使用乌烟瘴气,这样的风气能够出现优秀、清廉的干部吗?
一个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会带出一批干部腐败,银行高管通过提拔内部人形成贪腐朋友圈、通过收受好处提拔干部败坏了银行风气。因此,在干部提拔作用上必须形成制度、限制高管的权力、形成干部有效选拔机制、建立干部提拔作用的责任机制,只有有效监督的权力才能有效防范腐败。
第三大重点,对银行科技高管和科技设备采购以及科技技术服务费用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防范银行的科技腐败风险
银行科技腐败往往被很多人忽视,但实际上银行的科技腐败非常值得重视,特别是随着银行的科技化程度进程加快和未来数字化金融的发展,科技腐败会越来越值得重视。
根据对29家上市银行和1家非上市银行的科技投入统计,2021年度30家银行的金融科技投入达到1764.16亿元。2022年在金融科技投入方面,国有六大行投入总计1165.49亿元,十大股份制银行投入总计647.68亿元。仅工商银行2022年科技投入就达到262.64亿元,招商银行2022年科技投入141.68亿元。中小银行对金融科技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银行金融科技投入的增加自然强化了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对银行发展的重要程度,无论是金融生态圈的突破,还是数字化业务经营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金融全流程风险防控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如此大的科技投入也必然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逐利的目标,而一些银行科技高管也自然会成为贪腐的重点领域之一。
事实也确实如此,金融科技高管被查现象越来越多。2021年7月22日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业务经理陈玉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2023年2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部高级专家滕光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3年8月17日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孙毅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3年8月18日交通银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周彦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为有效防范金融科技贪腐风险,应该建立和完善金融科技投入招标投标制度、强化金融科技投入的可行性认证和系统选择第三方咨询制度、完善金融科技投入后检查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防范金融科技贪腐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