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调查研究机构根据自己设定的标准进行摸底,认为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主要集中在地方融资平台违法违规举债。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陈柳带队调研的结果显示,截止到2016年底,仅仅地方融资平台总负债就高达30.27万亿元,如果再加上2016年底15.32万亿元的地方债券余额、12.59万亿元的国债余额,全部纳入政府杠杆率计算,中国政府负债率就远超60%的风险预警线。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主任张晓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白重恩也带领各自团队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做过调研。 张晓晶团队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约30万亿元,约占GDP的40%”;白重恩团队公布的调研结果为,截至2017年6月底,“发行过城投债的企业债务余额”大约是47万亿元。 还有其他专业机构也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做了摸底,但调查得出的债务数据不尽一致。 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解释说,全国地方融资平台有70%以上是在区县一级,所在领域遍布工业、农业、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房地产、能源等,分属各职能部门管理,分属国务院不同部委,研究机构很难全部掌握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准确数据,这正是导致各专业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调查结果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有关隐性债务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各调研机构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陈柳在研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时发现,截至2017年9月30日,在银监会统计的1.1万多家地方融资平台中,名义上已有2498家平台退出了,但其实仍然还在承担执行地方政府融资的任务。一些地方新设的融资平台,并没有列入银监会统计的融资平台名单之内,这会使得有关方面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规模出现误估、误判。 目前为止,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模式并不计入政府财政预算,因此各地区的融资平台到底借了多少钱,各自有统计,但尚无权威的全国汇总数据出现,这为判断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带来了困难。 但在有关财政专家看来,如果中央下决心要弄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应当还是可以通过清查各地融资平台,得到相对确切的数据。但迄今为止,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均未公布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完整情况,这就形成了争议空间。 根据张晓晶、陈柳等团队公布的调研结果,全国地方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经超过30万亿元,白重恩带队调研结果,地方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更是高达47万亿元。这两个数据差别巨大,源于各自设定的标准和统计口径不一样,相关部委对此亦无公开回应。 但这并不能阻止外界进一步的探究。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公布的数据,若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隐性债务计入中国政府债务杠杆,中国政府债务其实在2017年年中已经占GDP的65%左右,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风险警戒线。 对此尚无中国权威部门出面予以回应,但地方政府受到的影响却在增加。 温来成向《财经》记者透露,由于隐性债务说不清楚,地方政府的声誉和财政运行均受到一定冲击,有数百家地方政府被地方法院列入黑名单。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贺铿近期表示,某些地方政府的信用比企业信用还差,“现在要让他还债,他说我工资都发不出来,财政困难得很,怎么办?” 据了解,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袁建良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审计”的建议,其中提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对哪些债务应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尚无统一标准,各地仅根据自身需要向上级报送数据,数据缺乏权威性和监测意义。他建议,各省份应该尽快成立地方政府债务摸底审计领导小组,加快组织隐性债务摸底审计,推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阳光下运行。 温来成感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对地方政府的冲击,和地方政府显性债务是一模一样的,不可忽视。 《财经》接触的专家学者们,对于政府“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一概念也存在争议。他们认为,新颁布的《预算法》和43号文已明确,地方政府只能采取发行债券方式依法适度举债,地方投融资平台本来属于国企,不应该划归地方政府债务之内。 赵全厚表示,现在国企的投融资和政府的投融资边界没有划分清楚,“政府经常利用国有企业去干政府的事儿,这个时候政府的投融资和企业的投融资边界不清,这就是产生隐性债务的体制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