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举行例行发布会,以下为要点集纳: 1.证监会召开了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整体部署 证监会部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将在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传统违法行为的同时,全面筛查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影响市场稳定、干扰市场改革发展的违法案件。 第一类是事关市场风险防范的案件,包括借助结构性融资产品、使用大批账户的恶意操纵行为、多层次市场建设中出现发行、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类是市场和舆论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案件,包括重组、举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及减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违法行为。 第三类是影响市场改革发展的案件。 第四类是其他重大欺诈案件,包括财务造假、违规披露、持续炒作题材等惯犯累犯行为。 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将统一部署,在总结执法经验的基础上,一是拓宽违法线索发现途径,有效利用各种信息系统筛查数据;二是强化调查组织工作模式;三是优化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四是发挥执法宣传的警示功能。 下一步,证监会将分批次通报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2.证监会:首单“一带一路”熊猫债券成功发行 据发言人介绍,首单“一带一路”熊猫债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主体国为俄罗斯。 3.证监会公布豆粕和白糖期权挂牌交易时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17日表示,证监会公布豆粕和白糖期权挂牌交易时间,目前两个期权上市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豆粕期权3月31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白糖期权4月19日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 4.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案,2宗操纵市场案,1宗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案。 1宗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案中,王文平是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索普)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国斌与王文平多次联系,王文平向赵国斌泄露江苏索普重组的相关情况;赵国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使用其本人账户交易“江苏索普”,没有违法所得。王文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6条规定,赵国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赵国斌、王文平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2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在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5月13日期间的6个交易日中,骄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骄龙资产)为维持其所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净值以及避免穿仓风险,控制使用“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骄龙1号资产管理计划”等6个证券账户,在尾市交易期间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入,拉抬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股票价格,影响当日“广汽集团”收盘价。骄龙资产拉抬“广汽集团”股价后未进行反向卖出,没有违法所得。骄龙资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骄龙资产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宇涵(骄龙资产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是刘义君控制使用“何某彬”、“谭某”证券账户于2015年8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广汽集团”20,000,000股。2015年8月11日,刘义君为顺利卖出所持“广汽集团”,先后采用高价买入申报、低价委托托盘并频繁撤单的方式,拉抬、维持“广汽集团”股价,操纵期间卖出“广汽集团”11,581,605股,没有违法所得。刘义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刘义君处以3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