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明确,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5月6日中金网) 通州买房条件有: 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