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国和世界一些国家出现一些药企特别是美国一些医药公司把许多抗癌药价格虚高定为天价,一片药或一针药几千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每支或每粒!一个疗程几百万上千万【实际生产成本只有10%左右或更低】,最后绝大多数98%以上没有治愈,90%的癌症病人还是很快死亡,仅仅只有延长6个月左右的“痛苦”生存期(大部分人心理痛苦要借款还不了亲朋好友的钱,使得亲朋好友也倾家荡产)。美国式的宣传报道和推广模式实际涉嫌一些虚假式的误导病患者和家属,夸大治疗效果,不肯明明白白地给病人家属讲清楚:花几百万绝大部分是不能治愈的,只可能拖延6个月左右的生存期,也许这个病人不使用这种药(花几十万调养心情好)也可能拖延几个月或5个月左右的生存期。 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政府为了对人民负责为了保护癌症患者特别的弱势群体,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的通知》,将抗肿瘤药分为普通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普通使用级指的是列入基药、医保目录及国家谈判品种,限制使用级需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才能处方。
《指导原则》体现了中国政府出重拳打击整治和防止抗癌药滥用的情况。本文借此呼吁国家加强限制抗癌药物滥用的管理,支持国内药企如恒瑞、齐鲁、豪森等等开发或仿制,同时加强天价和高价抗癌药的招投标大幅降价管理,【特别是美国的一些抗癌药,要参照印度的抗癌药价格或者印度药厂在美国被批准的仿制抗癌药的价格】,要让老百姓和病人知道真相和真实的治疗效果,不能把无法对比的所谓的延长3到6个月生存期来误导或涉嫌欺骗癌症病人这些特别的弱势群体群体,千万不能谋财害命地让中国老百姓倾家荡产亲朋好友也荡产……!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所说的新型抗肿瘤药物,指的是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共涉及7大系统肿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肿瘤、泌尿系统、乳腺癌、皮肤及软组织肿瘤以及头颈部肿瘤用药),共42个治疗药物。
抗肿瘤药物将分为普通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普通使用级指的是列入基药、医保目录及国家谈判品种,而限制使用级是没有列入上述范围的抗肿瘤药物,该类药品需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才能处方。 该《指导原则》规定,不能随意超适应证使用: 抗肿瘤药物的适应证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临床应用须遵循药品说明书,不能随意超适应证使用。 特殊情况下, 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已注明的用法(特殊情况指:具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用法未能及时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 抗肿瘤药使用也要纳入监测 根据《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 (1)住院患者抗肿瘤药物使用率和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使用率; (2)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率; (3)抗肿瘤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抗肿瘤药物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 (4)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临床医师抗肿瘤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 严格限制抗癌药物的滥用,加强招投标管理,阻止昂贵的没有治愈效果的抗癌药谋财害命 此前,国际上和国内许多媒体和有识之士强烈呼吁政府和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加强管理,限制抗癌药物滥用,加强招投标管理,保护特别的弱势群体不要被倾家荡产,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健康。 有些美日等外资医药企业为自身利益故意误导医患双方过度治疗,中国老百姓不能为此买单,特别针对美国等比天价还昂贵的抗癌药,患者及社会大众应充分了解其真实治疗效果,不能草率地把产品宣传的无法对比的所谓延长3到6个月生存期作为治疗方案选择依据,导致患者最终因过度治疗而死,家属亲朋好友以倾家荡产为代价换取所谓“尽全力而心安”,甚至亲朋好友也连同遭受人去财空! 国内外媒体和有识之士在强烈呼吁政府和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加强管理,限制抗癌药物滥用降低医药费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我国癌症过度治疗、抗癌药物滥用已成普遍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