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概是互金行业“最失落”的一年: 这一年,备案一再延期,雷潮奔涌而来,行业溃败,一泻千里; 这一年,监管政策层层加码,风险加速出清,平台去留,皆是纠结; 这一年,惯性投资思维被打乱,投资者教育被动提升,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 数据统计,2018年P2P网贷行业借贷总额为1.62万亿元,同比2017年大幅减少40.3%;截至2018年年末,全行业借贷余额为7311亿元,较2017年末下降39.33%,且连续15个月呈下降趋势。 同时,2018年,我国P2P网贷行业活跃借款人估计在1252万左右,同比下降7.26%;活跃出借人数估计在1114万左右,同比下降10.88%。 如今,苦熬一年,2019年的春天如约而至,平台备案却依旧希望渺茫。1月21日,一纸《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笃定基调:合规整改,严格双降,加强披露,防范风险,引导转型。换而言之,备案将再延期。 “175号文”出台,关于行业出路的“丧钟”之说不绝于耳。笔者却从其中提及的“双降”“转型”等词中读出了新义:对于严格合规的平台,发展方向明朗,只是路途更加艰险。
“双降”还是“霜降”?平台崎岖合规路 “175号文”再提“双降”,说明网贷平台的合规出路还很曲折,作为网贷监管的重要手段,该政策串起了3年互金整治的脉络: 2016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统筹考虑各种突发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完备的处置预案,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双降”政策正式出台埋下伏笔; 时隔一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期间辖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双降”要求首次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件中; 各地方监管部门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均不谋而合地抓住了要领:不看平台体量,不看合规系数,不看业务逻辑,“降”字为先: 2017年8月,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的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网贷平台“以2017年6月30日业务余额为基准,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此上限。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双降”成为各家平台必须遵照执行的监管指令。 2017年12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出,“网贷机构应当持续优化自身业务结构,调控自身业务规模。”坐实地方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提出的“业务规模不能增长”要求; 进入2018年,“双降”全面公开并升级为“三降”。 11月19日,北京市副市长殷勇率先提出要通过整治活动,让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平台实现存量“三降”:“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 12月6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提出,“待偿余额不得增加”、“出借人人数不得增加,并应有序减少出借人人数”、“线下门店数量必须持续压缩”。 12月21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同样提出,“待偿余额不得新增”、“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不得新增分支机构”等要求。 今年1月1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做实合规检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以合规检查促‘三降’落实、良性退出、合规经营和风险出清。” 1月25日,《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明确指出:”严格管控存量规模和投资人数,执行双降要求,定期向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从2016年到2019年,“双降“政策从无到有时间跨度长达3年,对网贷平台而言,一再压实的双降政策等同“霜降”,层层加码之下,网贷平台要靠做大规模促进发展早已此路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