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有时候静下心来,这种公益真的是一种公益吗?因为西气东输这项工程有专门的国家投资的一个公司作业,每一项穿过森林也罢,穿过正常的老百姓的集体土地,甚至穿过我们城市里面一些国有土地的时候,必须依法走征地征用的这些手续,没有完成征用征收的手续之前,任何工程是不可以做的。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都是有明确的规定,可是事实上这样的公司因为他有政府的背景,他又打着是公益的名义在作业,在这种情况下,造成了很多违法的强行施工的现象。当时在施工之前,他们也找当地政府开了一些协调会,甚至甩出这样一些话,当时东莞市委办公厅的秘书长主持了会议,我们现在给你多少钱的补偿,你接受就接受,如果你不接受,我们这项工程是一定要进行的,你打官司去打,该承担什么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生存的环境还是非常复杂。现在非常可喜的是这个国家森林公园还是在非常不正常的环境下,求得了目前这样一个生存的现状。黄董事长是具有民族企业家气魄的,他在多少年前就感觉到了刘志庚对整个地方经济的发展,用他不正当的影响力,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破坏力,他希望通过自身的奋斗,能让地方的环境有所改善。目前来说,他的努力应该是看到了显而易见的希望。 著名媒体人、中央电视台首席记者、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客座教授、全国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星表示:我相信黄总把这个森林公园命名为观音山,一定是有他的想法。既然我们有观音的保佑,来做这个事情,我们有这么浓厚佛教文化的传承,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更多去谈一些对于它的保护方面,这样媒体介入比较容易。因为你现在这个官司已经赢了,从确权角度来讲没有问题了。但是我们下一步如果媒体介入报道的时候,更多的是关于观音山我们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特别是在中国作为第一家民营企业做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这种保护,他的经验,我觉得这种正面的宣传可能比你去和当地政府作对,去不断甩出子弹炮弹去揭露他,可能效果要更好一些。 你刚才提到在山上除了有佛教的一个寺庙,同时我们还有古树博物馆,如果我们保护森林,保护古树,在这方面我们多做一些工作,这样的话,媒体就好介入,好报道这方面一些工作。因为本来有些事情是政府做的事情,我们民营企业做了,我们民营企业做这方面的经验在哪里?他的困境在哪里?这样来报道,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但是同时对前面说的三大工程,我还是建议抓住不放。尽管这个事情,工程不可能再改造了,不可能重新改建,这个我们不奢望。可能这个钱,我即便将来补偿也可能补偿给镇里,也可能拿不到,但是这件事情,我要紧追不放。后面可能有其他的违法工程相继进来,我们目的是对后面的事情做一个警示。官司我打不赢,以前是因为有书记,现在再重新换一个角度再起诉他,再去走法律救济,这样的话,我们通过不断的维权措施,想办法为我们今后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至少政府通过观音山再做什么工程的时候,可能就会谨慎了。如果在这样的过程中涉及到法律,媒体也可以跟进的,这是一个考虑。 第三,你当时村委会变成社区了,我们和当地的社区,当地的群众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我们媒体报道的时候经常遇到,17年前当时那种合同和现在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太大的变化,如果完全抓住以前的协议,就说你必须得履行这个合同,我觉得在广东这样一个环境下,樟木头镇我去过很多次,寸土寸金,尽管当时是西伯利亚,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离深圳这么近的一个地方,在这里面可能要通过和政府其他方式的合作,你说是利益置换也好,还是什么也好,让他们当地也得到一些实惠,避免将来再给你找新的麻烦,还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模式。 著名媒体人、人民日报社主任王南表示:首先我觉得应该对黄总的团队17年来你们所做的工作的意义、贡献应该有一个总结,我归纳有这么几点,从有形方面来讲,至少有两点。一个是物化这一块,在森林公园的基本建设,增值了,这是很明显的,你们材料里面体现的比较充分的。再一个是生态的部分,生态得到了优化,生态效果得到了提升,这是看得着的。我更想强调无形这块,至少有三块,一个是提升了东莞的知名度,为东莞增加了一张亮丽的名片,使东莞自然人文这块得到了提升,也为你们下一步的维权或者得到地方政府更好的配合,这是有说服力的。第二个无形的,本身森林公园有商业价值,从商业角度,它的商业品牌也是无形的资产。第三块,从宗教角度,你为佛教界开辟一块新的圣地,这个意义非同小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