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财经 | 证券 | 经济 | 基金 | 能源 | 科技 | 宏观 | 房产 | 期货 | 理财 | 汽车 | 配资 | 黄金 | 法治 | 原创 | 头条
2016年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介(10)

发稿时间:2016-05-09 12:00:11 来源:财经界

●长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低音长号演奏

①音阶:自选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大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②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2)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

(1)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2)专业初试一律不使用伴奏;复试如需伴奏,请提供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谱(五线谱);打击乐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3)考场可提供军鼓、马林巴、定音鼓。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 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各乐器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分别划定。

责任编辑:夏晨风

新浪微博      财经界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