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生培养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八、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有关规定办理。 2.新生入学后须参加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的情况,学院将进行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新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