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50%+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5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声乐演唱50%+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5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学(师范)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2.音乐学(音乐理论): ▲专业初试 (1)声乐或乐器演奏(二选一) ●声乐(要求清唱):①自选中外民歌或艺术歌曲一首。 ②自选戏曲或说唱一首。 ●乐器演奏(不使用伴奏):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一首。 (2)音乐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中、西音乐史及中国民族音乐常识。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周青青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专业复试 (1)口试:①提交一篇自己撰写的与音乐相关的论文,要求不少于一千字; ②对音乐相关问题的感受、理解能力及其表述能力进行提问测试。 (2)音乐学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3)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4)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