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或乐器演奏40%+音乐学基础知识6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口试50%+音乐学写作5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学(音乐理论)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初试 (1)基础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专业复试 (1)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60分钟):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3)面试:①乐器演奏作品两首:自选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不使用伴奏) ②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要求清唱) ★ 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