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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介(5)

发稿时间:2016-05-09 12:00:11 来源:财经界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专业考试(初、复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表演(钢琴演奏)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钢琴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3.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1)自选中、高难度练习曲一首。

(2)自选技巧性乐曲或风格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1)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乐曲:自选巴洛克时期作品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2)自选乐曲一首。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

(1)●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①自选传统乐曲或民间乐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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