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专业考试(初、复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表演(钢琴演奏)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钢琴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3.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1)自选中、高难度练习曲一首。 (2)自选技巧性乐曲或风格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1)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乐曲:自选巴洛克时期作品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2)自选乐曲一首。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 (1)●除大提琴、低音提琴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①自选传统乐曲或民间乐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